不久前,哈市南岗区某娱乐场所雇用的保安竟然在业余时间收保护费。这些保安其实就是保镖,他们凭借身体好在街头称霸王,并对拒交保护费的摊主动武,将6人打伤,其中两人伤势较重。目前这些人已被南岗警方刑拘。
今年3月27日,哈市出租车司机王先生驾车行驶到道外区北环商城时,因停车费问题与该商城的几名保安发生了争执,被保安打伤。闻讯赶到的多家媒体记者进行采访时,不但遭到保安的无理阻挠,照相机也险些被抢走。
前不久,居住在哈市道里区某高档小区的业主贾先生一早像往常一样下楼去取车,发现停在小区内的别克车前后风挡和两侧的玻璃、大灯全部被砸碎,车盖被划得乱七八糟。后经警方查证,竟然是小区的保安所为。
记者了解到,近年,哈市陆续发生多起保安实施的侵害案件,还有多起保安在酒店和超市当众侮辱消费者、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投诉。
雇主认识有问题,保安素质堪忧
保安不“保安”,反而惹出治安事端,其原因一方面是保安人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雇主的认识问题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据了解,早在2000年,公安部就出台了《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若干规定》,对保安的职权范围有着严格的限制,保安人员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得搜查他人身体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合法财产;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等。保安公司的成立也有严格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且要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